1月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乌鲁木齐刚刚出台的《乌鲁木齐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等级。
《预案》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通过日常监管和对药品安全的信息分析,实施药品安全预警。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此外,《预案》还规定,对被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召回。一级召回(使用某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在24小时内,二级召回(使用某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在48小时内,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
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突发群体性药害或药物不良反应事件;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的药品发生质量问题;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引起各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其他与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突发性重大或紧急事件。
来源: 亚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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