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发现,包头市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曾销售过标识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为0808030)1800盒(规格20ml*5支),该药品经营企业已主动召回8盒,现该产品无库存,销售流向清楚。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尚未收到因使用该药品而发生不良反应的报告。
据了解,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目前正在全力清查市场上所有批号的标示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并函告全市各家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暂停销售并召回所有批号的该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同时密切关注使用该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出现的不良反应报告。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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