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今年将重点整治七类打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擦边球”的药品造假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
记者从21日召开的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这七类“擦边球”行为包括:因经营困难,违规接受委托加工;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变相或违规使用化工产品替代原料药;药品生产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形成新的风险隐患;部分个体诊所、民营和专科医院违规向中药制剂添加化学药品;部分以科研、技术开发为名的小机构、小企业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违规向不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原料药、成品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借义诊、讲座的名义兜售假药等。
山东省确定,要认真吸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问题的产生。从提高防控能力入手,以查找排除高风险隐患为突破口,严厉整治各类药品造假行为,同时深入开展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和安全风险较大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的专项整治。
据了解,2008年,山东省共查处各类药品违法案件39495件,涉案货值2597.47万元,抓获涉案人员26人,捣毁造假窝点23个。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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