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本负责脏器移植的一家非营利团体的干部处获悉,中国从2007年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脏器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中国接受了肾脏、肝脏移植手术。(据《人民网》东京2月7日)
目前,治疗晚期肝癌、肾衰等器官衰竭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器官移植。
而器官移植手术的前提条件就是需要可供移植的合格人体器官。由于可供移植的器官只能从人体(最好是活体)上获取,国内外医疗界无一例外都面临着供体缺乏的困扰。
然而,在本国公民获得器官移植如此艰辛的情况下,广州市的某医院在国家禁止向外国人移植器官的法规出台后,依然为至少17名日本患者施行了器官移植手术。为了不让事情暴露,日本患者应中国医院方面的要求用中国人的名字住院。一名到中国进行肝脏或者肾脏移植的日本患者共需要花费大约800万日元(约合59.5万元人民币)。显然,这些不菲的医疗费用已经让这些中国医务工作者将相关法规抛到九霄云外了。
在国内医疗资源的分配尚欠公平的情况下,稀缺、宝贵的器官移植供体无疑会倾向那些经济能力强、能够负担高昂的器官移植医疗费用的患者。如何从制度设计上让国内医疗资源分配更能体现社会公平,使公共医疗保障更好地惠及弱势群体是我们整个社会亟需探讨的议题。当国内的医疗稀缺资源面对外国公民加入竞争时,充当纳税人为本国建设做出了主要贡献的本国公民优先则是毫无疑问的。我国从2007年开始制定了相关法规,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脏器,无疑体现了国内稀缺医疗资源向本国公民优先倾斜的用意。
如今可供移植的人体器官在世界范围内一直都非常地紧张。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发达国家的患者必然不惜挥洒手中的钞票以期从欠发达国家、地区获得千金难寻的可供移植器官,从而获得生存下去的机会。这无疑是一种跨国的富人挤占穷人医疗资源的不公平现象。在巨大的经济差距下,富裕国家的患者到穷国施行跨国器官移植手术必然使得穷国的患者因为经济压力失去生存的机会。从而让跨国脏器移植演变成了一个不容回避的国际问题。
面对这样一起跨国的医疗资源挤占丑闻,相信任何一个有尊严、尚法律的政府都不会听任这种侵犯本国公民生命权的事件一再出现。因为这背后隐藏着国家尊严被损害、国民健康和生命权被侵犯的痛苦实质。杜绝类似跨国的“黑市移植”之类的事件再发生,不仅需要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严格执行,更需要政府将“本国公民优先”的原则坚定地贯彻到各种政策中,更需要每一个公民都能信守这个理念。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