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叔叔,我今天做完化疗就可以回幼儿园了吗?我好想我的王老师!”昨日下午4时许,躺在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血液科的5岁男孩杨杨(化名)这样问他的主治医师,坐在一旁的妈妈、30岁的杨瑶,听后则热泪盈眶。
今日是杨杨做完化疗出院的日子,本应上幼儿园大班的他, 却因患有“神经母细胞瘤”(一种发生在神经分枝的癌症)被幼儿园拒之门外。
就怕受歧视 妈妈瞒病情为儿报名
今年5岁半的杨杨,家住双林北横街。在他1岁零两个月的时候,被确诊患有“神经母细胞瘤晚期”。“当时医院告诉我,孩子的生命最多只剩下半年。”难过不已的妈妈杨瑶决定想尽一切办法救治孩子。通过化疗等方法,两年后,孩子的病情奇迹般地平稳下来。
医生告诉杨瑶,孩子不排除有带瘤长期生存的希望。考虑到孩子将来的路可能还长,两年前,杨瑶决定送已经3岁的杨杨上幼儿园。在离家最近的绿舟幼儿园报名时,为了不让孩子受到歧视,杨瑶向老师隐瞒了孩子的病情。杨杨也顺利成为该幼儿园实验小班四班的学生。
开证明写保证 孩子还是被拒收
去年5月,已经上中班的杨杨病情复发,杨瑶不得不如实向幼儿园说出孩子的病情,并请假入院治疗。今年1月,幼儿园新的学期开始报名,孩子病情也再次稳定。可令杨瑶没想到的是,幼儿园竟因孩子病情,而拒绝为其报名。
“孩子的病并没有传染性,凭什么拒收?”看到整日在家中盼望上幼儿园的孩子,杨瑶气愤地表示,2月初,她曾到医院为孩子专门开具了《病情证明》,医生明确表示孩子的病情为“非传染疾病”。“我理解,幼儿园担心万一杨杨在上学期间病情突发,他们负不起责任。”为此,她又向幼儿园交出一份《保证书》,明确表示,孩子在幼儿园因突发病情出现不测,作为家长的她,不向幼儿园追究任何责任。尽管如此,园方态度依然坚决,拒收杨杨。
太想念老师 孩子每天“溜”去幼儿园
“王老师,我好想你,你让我回幼儿园吧!”每天呆在家里的杨杨,给班主任王老师打去了电话。听到孩子的声音,王老师非常难过,同样想念孩子的她,为杨杨出了个主意:“每天下午5点半,等其他同学放学回家了,你就回班里来吧 ,老师等你。”
经过“特许”,此后每天下午5点,杨杨都会准时守在幼儿园门口,等其他同学放学回家了,他便“溜”回班里,和老师短聚。“他很可爱,常常对我说,王老师,我今天打针没有哭哦!”王老师表示,每每回想起杨杨说话的表情,她便会忍俊不禁,但一想到他的不幸,又要忍不住落泪。
在医院进行完新一轮化疗后,杨杨将于今日出院,但他的入学问题仍没得到解决。
○园方说法
拒收是因其他家长“抗议”
昨日,记者致电成都绿舟幼儿园东区分园园长林女士,她表示,关于是否接受杨杨入学的问题,他们已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总园管理层仍未同意让杨杨入园。记者随后多次拨打该幼儿园总园办公室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当杨杨的病情逐渐被班里其他孩子家长知晓后,给予我们园方施加了很大压力。”林女士说,甚至有家长找到幼儿园来,表示要让自己的孩子转班。虽然园方也尽力说服家长,并告之杨杨病情并不会传染,“但他们都以‘不愿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在疾病环境中’为由,坚持转班 。”
同时,林女士表示,尽管孩子妈妈杨瑶交了《保证书》,保证孩子出了事不会找园方追究责任,“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孩子在幼儿园出了事,我们很难逃脱责任。”林女士提出,目前杨杨最大的任务是好好配合医生治病,而不是是否上幼儿园的问题。
○教育局说法
孩子有平等入学的权利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幼教处吴丽娟处长,她表示,孩子虽然患有重大疾病,但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说明孩子所患疾病为非传染性疾病,且符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就应该给予孩子平等的入学权利。同时,园方应处理好同其他家长的宣传工作,向他们介绍该种疾病并不会传染给其他孩子,令同班孩子家长放心。
小杨杨能否顺利回到幼儿园?本报今日将继续关注。
○快评
患儿难入托 敲打谁的良心?
一个5岁的孩子患上癌症本来已经是件令人伤感的事情,但更令人遗憾的是,孩子在病情得到控制后希望重回幼儿园,却屡遭拒绝,只能悄悄“溜”回幼儿园见老师一面。
我国法定的义务教育是从小学到初中毕业,幼儿园阶段的教育不属于法定强制实施范畴。尽管幼儿园拒绝癌症患儿入托在法律上有没有犯规之处尚有商讨余地,但在社会道义上却说不过去。对于癌症,国内外医学研究早有定论,不会传染。一部分家长因缺乏这种医疗常识,害怕自己的孩子被传染而反对癌症患儿入托,属情有可原。但作为教育者的幼儿园方有责任和义务支持科学对待癌症患儿的态度,努力通过解释打消部分家长的顾虑。而不是碍于部分家长的“强烈反对”,就将一个身患重病,渴望受教育的孩子拒之门外。这无疑是在他被病魔折磨得伤痕累累的身心上又撒了一把盐。
科学已经证明这个患病的孩子不会传染,不会给其他孩子带来任何伤害和不快,无论家长还是幼儿园,理应敞开一扇机会之门,用爱心和道义的怀抱给这孩子一段温暖与快乐的时光。
来源: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