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赖小姐因病在其男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海南省人民医院龙华门诊部输液,就在输液过程中,她发现输液瓶中有一个米粒大的“黑色漂浮物”。对此,院方却认为,“黑色漂浮物”不会影响患者健康。
赖小姐告诉海南经济报记者,发现黑色漂浮物后,她立即询问值班护士,护士称不是输液瓶内的,是瓶外标签上的。
赖小姐说,她和男友仔细观察后认为不明物体就在瓶内,并再次找到护士强烈要求换药水。同时,赖小姐要求院方将那瓶含有不明物质的输液瓶封存,并商定第二日由患者拿去药检部门进行检查。
“2日上午我们接到院方电话,院方称检验费由患者支付,且必须在中午12时前拿去检验,否则将不再对此负责。”患者的男朋友告诉记者。
3日2日上午,记者赶到省人民医院龙华门诊部五楼行政办公室准备了解情况,正看见赖小姐及其男朋友在此与院方交涉。记者准备采访时,行政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出示证件,并把证件拿去复印,称是为了备案。随后,该院药剂科李主任接受了海南经济报记者采访。李主任称,依据经验他们认为“黑色漂浮物”是输液瓶的胶塞颗粒,是“有些护士在处理时出了些问题”。李主任和门诊部的符副主任都肯定地称,输液瓶内的“漂浮物”不会影响患者的健康,“这样的事一年会出好几例,对人体没有影响。”
对于检验费的支付问题,李主任称,如果药检部门检查出是药品问题,检验费由院方支付,如果没有问题,检验费由患者支付。李主任同时表示,并没有要求患者必须在当天12时前拿去检验,“我们只是觉得越快越好,尽快解决问题。”
最后双方表示,将于当天下午把出现“黑色漂浮物”的输液瓶送到省药检所检测。
来源: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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