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因术后抑郁症引发的医疗纠纷,逐渐成为困扰医院的新型纠纷,一旦解决不好,可能上升为群体性事件。
今天,北京市西城区一家三级医院的医务科科长向记者透露,就在陈耀将医院告上法庭的同一天,为了解决一起患者在术后出现严重焦虑情绪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他做了整整5个小时的调解工作。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这起纠纷中患者的丈夫。在电话中,他气愤地说:“我们的孩子都已经满月了,可谭晶(患者)连看一眼孩子都不肯。不单这样,她还出现了咬人以及种种有自杀倾向的行为。本来好好的一个人,从医院出来就变成这样,医院不该负责任吗?”
“虽然我们很同情患者及其家人的遭遇,但是患者自出院至今,患者的种种症状都是其家人描述的,不排除被夸大的可能性。”这家医院的医务科科长说,医院建议患者先去做个抑郁症方面的鉴定,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是没有想到,接下来发生了更大的冲突。
这位医务科科长告诉记者,3月18日下午,谭晶的近十位亲属突然冲进他的办公室,要求医院赔偿谭晶30万元,并声称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要求,谭晶的上百位亲友将一起来医院。
一位当时在场的医院工作人员说:“当时患者的丈夫一直在反复强调,走法律程序,去做抑郁症的鉴定,就是将我妻子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对她不更是个刺激?要是她过段时间精神状态恢复了,你要她背着这样一个身份怎么去面对今后的生活?再说有了这样的疾病史,今后哪个单位还敢用她?”
医院一方坚持自己没有过错,不予赔偿;患方又执意不肯去做任何鉴定或者走其他程序解决问题,双方陷入了僵局。
“如果医院在没有任何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开了为术后抑郁症患者赔偿的先河,难道以后凡是术后出现情绪不正常的患者,医院都要赔偿吗?”那位医务科科长说出了医院普遍存在的担忧。
记者了解到,审理术后抑郁症引发的医疗纠纷,对法院来说也是件头痛的事情。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如何有效化解这一新类型纠纷,既考验法官的法律智慧,也需要医患双方“各退一步”。
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