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坛医院护士查房时,掉落的艾滋针头不慎扎伤陪护者张华(化名)的脚面。事发后,张华将地坛医院告上法庭,并索赔12万余元(本报曾连续报道此事)。昨天,朝阳法院继续开审此案,尽管当值护士被认为最了解当时状况,但她拒绝出庭作证。
昨天上午,带着一个托盘,地坛医院代理人走进法庭。为了证明护士操作规范,她还当场演示了抽血过程。“抽完血后,这种针头和针管是分离的,所以不可能针头连着针管刺中张华脚面。”
这名代理人还表示,要不是张华私自在病房内搭床,护士就不会单手托托盘,针头也就不会掉落,“这真的是一个意外”。
面对代理人的解释,张华连连摆手称,“不是这种针。当时就是像注射器似的针头针管,比这种针粗很多。我要求当值护士出庭作证,她最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
地坛医院代理人则表示,护士魏某经历此事后压力很大,她愿意接受法官的单独调查,但不愿意在“这种场合下出庭作证”。同时,该代理人把手一挥指向旁听席称,上次张华的证人,其实就是他所陪护病人的亲属,鉴于证人和张华有利害关系,且对法庭隐瞒了其真实身份,所以他们请求法院认定该证人的证词无效。
张华则表示,自己的脚面确实被艾滋针头扎伤,这完全是当值护士魏某违规操作所导致的。
针对张华的这一指责,地坛医院代理人表示,医院完全是按规范做事。张华被扎后,他们一直很负责任地给予治疗和安抚,“即使存在过错,也是情有可原”。
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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