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乌鲁木齐市监测发现违法广告近2000条,其中医疗药品成为此类广告的主体,数量占到九成以上。
据乌鲁木齐市工商局透露,今年一季度共监测当地各类广告102098条,发现违法广告1943条。从广告监测类型看,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占违法总量的95%,其中医疗广告占74%。夜深人静时,电波中、荧屏上药品、保健类“叫卖”声不绝于耳。
从监测情况看,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主要表现为:使用绝对化用语及不科学表述误导消费者;利用所谓“患者”名义作证明宣传疗效;利用所谓“专家”名义夸大宣传;利用所谓“消费者”名义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广告中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乌鲁木齐市工商局集中查处了“华纳凯琳”“除翳胶囊”“香菇红素胶囊”等一批消费者反映较多、违法情节较重的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通过整治,广告违法现象有所遏制。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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