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4月8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群的医疗保障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近期的实施方案已经明确提出,在城镇能够稳定就业农民工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雇主要承担缴费责任。而没有条件参加职工医疗保障的,可以参加务工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原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至于已经参加了家乡新农合又到城里来打工的农民工,他们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和卫生部正在共同研究制度之间的衔接和互通的政策。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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