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重新修改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已正式试行。修订后的《目录》将可用药数量增加了1095种,达到现在的1599种,可以满足患者在一、二级医院就医的所有医疗用药。
据专家测算,新《用药目录》将使参合农民自费部分降低两到三成。
据介绍,随着参合农民对医疗机构用药需求越来越高,原有的《用药目录》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参合农民的用药范围。此次省卫生厅对《用药目录》进行了大幅度扩容和修订,收录西药905种、中成药690种、民族药4种,共计1599种。 为节约新农合资金,控制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的增长,省卫生厅要求省内新农合管理机构须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使用同类药品时,应由低到高,逐步选用。抗菌药物要按分级应用的原则,优先使用一线药物,确因病情需要,再选用二、三线药物。对定点医疗机构拒不执行“梯次用药”原则、追求利益乱开方的,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医院要给予警告,个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按照要求,全省各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将严格按新《用药目录》的标准用药,严禁统筹地区自行增设其他药品,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用药目录》外药品。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要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用药目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对使用《用药目录》外药品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整改,直至取消其定点资格。
来源:哈尔滨日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