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内地民族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为四千八百多人,比一九九五年增长了百分之一百七十一。
本社记者十二日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族医药工作的重视,民族医药发展迅速。
如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中,符合条件的民族医医疗机构被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民族医诊疗项目、民族药纳入报销补偿范围;藏、蒙、维、傣医已先后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壮、朝鲜医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也已开始。
“十五”(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七千三百余万元人民币,对部分民族医医疗机构、专科、学科等方面进行重点建设。各地加大对民族医的投入,如西藏自治区由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藏省区共同投入近八千万元对五个地区级藏医院进行改扩建。内蒙古自治区将中蒙医药专项经费由每年的一百万元增加到两千万元,同时将蒙医医疗机构作为全额拨款单位。
民族医医疗机构由过去政府在民族地区单一举办的模式,转变为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办医为辅并在非民族地区举办的多元化格局。截止二OO七年底,全国有藏、蒙、维、傣、壮、朝、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萨克、羌共十五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全国民族医医院发展到两百所。民族医药以其鲜明的特色和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受到了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
此外,截止到二OO五年,全国共有十四所教育机构开展了藏、蒙、维、傣、朝、壮、苗等民族医药专业教育。“十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高等民族医药规划教材编写工作,已出版藏医本科规划教材二十五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编写了十二门壮医学本科教材,中等蒙医教材十门。
全国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工作的开展,抢救保护了一批宝贵的民族医药文献资料。“十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全国民族医药文献整理研究专项,对藏、蒙、维、傣、苗、彝等十九个民族的八十三种医药文献进行发掘整理。目前大部分文献已完成了整理、编撰和翻译出版工作。组织了《中华本草》藏、蒙、维、傣四种民族药卷的编撰,收入藏药三百九十六种、蒙药四百二十二种、维吾尔药四百二十三种、傣药四百种。据统计,各民族地区出版了《中国民族药志》、《朝医学》、《中国瑶医学》、《中国壮药志》等一百多部民族医药著作,截止目前已有三十五个民族发掘整理本民族医学资料。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