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 目前,18个市县和洋浦开发区22个基金统筹单位补偿封顶线均提高到4-5万元,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提高到80%左右;二级医院70%左右;三级医院55%左右。全省18个市县均开展了门诊统筹工作,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室看门诊都能报销医疗费。
部分市县产妇分娩免费
据悉,我省大部分市县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40%,儋州市、临高县达到70%;继续实行 “母婴捆绑”政策,即将当年出生已错过缴费时限,未能参合的新生儿与参合母亲捆绑纳入参合报销对象,享受参合母亲同等报销待遇;将结核病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五指山市、琼中县、昌江县、定安县、屯昌县等市县还推出了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免费政策;有的市县还对二次补偿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并制定了实施办法。白沙、保亭、琼中县经过认真测算,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县人民医院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确保参合农民进一步得到实惠。
发现问题及时督导
今年第一季度,该厅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监测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与2008年相比上涨15%以上。省卫生厅及时派出专家进行巡查督导,会同市县卫生局、合管办,深入相关医院分析费用上涨的原因,提出整改要求。
据悉,该厅还分别对全省2009年1-4月次均住院费用达1700元以上的32家卫生院进行了巡查。通过到病房向病人和当班医务人员了解等方式,发现一些卫生院存在随意长期使用抗菌素等现象。巡查中还发现个别卫生院门诊统筹处方次均费用过高等现象。对此,要求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合管办认真进行查处,责令整改。
陵水、东方、琼中等市县卫生局、合管办对乡镇卫生院用药不规范、费用上涨过快的现象十分重视,对违规单位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院长书面检讨,限期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来源:海南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