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纳入“全民医保”的省会居民,你家今年的医保费缴了吗?如没缴,6月30日前快补上吧。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今后,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将统一按自然年度缴纳,不再执行按季度缴费的政策。同时,2008年已参保缴费,但目前仍未续缴2009年医保费的居民,缴费时间延至2009年6月30日。
郑州市医保中心主任尚民生说,截至目前,郑州市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超过100万人,按政策要求,今年3月20日前应缴纳2009年全年的医保费,但5万居民把这事儿给“忘”了。由于是去年才启动的此项工作,为给居民一个缓冲期,特意将2009年的医保费缴纳时间,延长到今年6月30日前。
之前,郑州市执行的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期限,一直采取按季度缴费的办法,有缴半年、一年的,也有缴一个季度或15个月的,从今年起将统一按自然年度缴纳。
其中,已办理参保手续但从未缴纳医保费的居民,可从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20日,缴纳2010年度医保费。由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等待期为3个月,此类居民将从2010年4月1日起享受待遇。而新参保居民,从办理手续之日起至今年12月20日,缴纳2010年度医保费,2010年4月1日起享受待遇。
已参保居民,缴纳2010年度医保费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12月20日。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2010年1月1日起停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足欠费次月起恢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逾期3个月仍未缴纳的,视为自动退出居民医保,想再次参加的话,按新参保者重新办理手续。
需特别提醒的是,2008年已在学校参保缴费的中小学生,未续缴2009年医保费的,应于今年6月30日前携带户口簿、医保卡到郑州市医保中心办理学校集体参保转家庭参保手续,然后可到郑州市商业银行任一网点缴费。6月30日后办理这一手续的,按新参保者对待。
来源: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