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陕西:医生故意开大处方将受处罚
www.yongyao.net  2009-6-15 15:48:46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日前开始实施的《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故意不使用中标药品,或者滥用中标药品、开大处方的,将由卫生部门进行查处。

《统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采购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药监部门将会同监察、纠风等部门,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同质取最低、同价取最优的原则确定投标企业的中标品种,同时选择最接近中标价的同品种进行备案,以备增补。

《统一配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送企业不得擅自将中标药品配送业务转让、委托。中标药品配送到位率应当达到90%以上,配送到位不超过48小时。医疗机构不得自行购进《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采购《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来源:新华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