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绍兴:8月1日起挂专家门诊要随带有效证件
www.yongyao.net  2009-6-25 11:52:04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专家门诊推行实名挂号、三级以上医院实行网上预约挂号等制度的实施,如今有了更加明确的时间表。记者昨天获悉,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市级医院实际,市卫生局就上述制度的实施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

从8月1日起,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必须实行实名挂号。患者在挂号时应当出示能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农保证、驾驶证等),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与此同时,为方便患者预约挂号,市卫生局要求,三级以上医院在2009年底前实现网上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挂号、自助挂号、自助检验报告等服务;市直医院要积极试点“数字就诊同城卡”,以提高信息共享性。

针对处方问题,市卫生局要求,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电子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纸质处方。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要配备打印机,无条件地满足患者外带处方的需求。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