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370.3万人,参合率由2003年的56.4%上升到95.7%,统筹补偿比由原来的29.6%上升到2008年的34.5%。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悉的。
我省自2003年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参合农民人数迅速增长,参合率稳步提升,统筹补偿不断增加,比国家要求的时限提前一年实现了新农合工作的全省覆盖。目前,全省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87.13%,五保户参合率97.81%。杜蒙、林甸等国家级贫困县实施了无押金住院,海林市、依安县实施了“零”起付线,有效改善了贫困农民就医问题。
“新农合”在积极提倡“住院分挽”的同时,要求各地集中力量抓好育龄妇女产后的补偿工作,目前每名产妇补偿费用都在300元左右。
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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