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按照《全区关于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经营质量的专项检查,以进一步加强广西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经营质量的监管,切实做好广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全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检查的内容为企业对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销售等环节经营和质量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药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及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行为。检查从5月25日开始,至6月底前完成。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大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质量和购销渠道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法分子借机制售假劣药品;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有关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对在此期间专门从事无证经营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和违法销售假劣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的,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假劣药品案件得以追根溯源。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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