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医师资格考试:参与作弊终身不得报考
www.yongyao.net  2009-7-25 16:42:13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了《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关于考生“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界定标准。考生若“参与有组织作弊”,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并将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通知说,为贯彻落实《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明确考生参与有组织作弊的情形,有效遏制考试作弊行为,卫生部对《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第二项中关于考生“参与有组织作弊”的情形作出界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参与有组织作弊:

一、在考试前,考生通过考试作弊组织购买或索要、租用、借用能在考场内使用的考试作弊工具(如无线通讯工具或设施等),在考试期间违规带入考场并在考试过程中使用的。

二、在考试前,考生与参与考试工作的考务管理人员串通,在考试期间实施作弊行为的。

三、考区认定的其他情形。

卫生部医政司有关人士表示,吉林省松原市暴露出的高考舞弊问题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随着技术发展,近年来考试作弊的手段、方法越来越多,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介绍,今年卫生部将加强对医师资格考试的监管,此次对“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进行界定,目的是做到对考生的处罚有理有据。

来源:健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