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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看病贵”有了“加速剂”
www.yongyao.net  2009-7-1 14:10:26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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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6月22日新华社)。

此《意见》公布后,社会反响热烈,市民看到了政府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决心和魄力。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大背景下,此新政的出台,是我国医疗救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医疗救助从制度创建迈入规范发展的轨道,无疑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加速剂”。

众所周知,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医改之难,主要难在于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在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和人们医疗卫生需求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的矛盾;难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使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具有很大难度;难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人均保障水平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达到人们期望的水平;难在普通民众看病难、看病贵;尤其难在人人特别是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而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

“看病难、看病贵”,主要是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过高,医疗资源很不均衡。新政提出,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对困难群众实行多种方式救助。到2011年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新政还提出,对于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等医疗救助对象,凭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不过新政的推出,通过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提高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使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将有所减轻。同时,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推进,药价虚高、过度治疗等不合理行为将得到抑制,“看病难、看病贵”必然缓解。


作者:王林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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