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医院应当规范投诉受理与处理程序,由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接受投诉。
征求意见稿提出,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人应主动引导投诉人向投诉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不愿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的,接待人应先作好解释疏导工作和投诉记录,并及时将投诉意见转至投诉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投诉管理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投诉,应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并将投诉及处理情况报告投诉管理部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医院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管理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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