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消息,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和卫生厅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已发生甲流疫情的高校,国庆长假期间不得放假。
陕西省教育厅和卫生厅下发的《通知》说,已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放假,若确需放假的,要按程序报批。各学校要落实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安排好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未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正常放假,返校时,学校要做好对每一名学生放假期间活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登记,并经过体温检测确认后方可进入学校上课。
据了解,截至23日,陕西省教育系统累计确诊325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病学校达49所,已治愈103例。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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