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将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邮政局等13个部门在全国开展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和销售信息的行为。
二、查处邮政快递企业在知道或者通过客观证据判断他人在生产、销售假药情形下,继续提供邮递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以及邮政企业违规操作,为制售假药犯罪分子开办邮政信箱提供便利的行为。
三、打击利用医药咨询服务栏目变相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以及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行为。
四、打击各类医疗机构利用邮购等渠道购入药品的行为,取缔各种以医学专家名义宣传药品疗效、推销药品的活动,查处各类销售药品的虚假医疗机构和疾病、药物研究机构。
根据部署,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为2009年9月,将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打击整治阶段从2009年10月-2010年5月,将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并对典型、突出的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打击;明年6月为督察总结阶段,届时13个部门将组成督察组,对各地整治情况督察并总结。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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