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立法工作近日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天上午,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药法制建设项目会议在上海召开,会上宣布正式启动中医药立法工作。会议成立了中医立法工作8个协作小组,中医药法中中药部分的起草工作将由上海和中国中药协会共同承担。
据介绍,国务院2003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对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奠定了基础。但中医药作为我国原创的科学体系,至今缺乏国家的法律保护,面对其他国家对我国中医药的技术方法、知识、资源有侵害时,也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中药材种植、资源保护、中药市场流通、医院制剂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课题的基础上,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已于今年上半年成立专家组和工作小组,开始收集现有的相关法律进行比较分析。本次项目合作单位还包括中国中药协会、上海中医药大学等,参加会议的专家涉及医院管理、中药行业管理、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研究、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研究、中药流通和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领域。
来源:用药新闻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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