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河南新安高中甲流病情已认定为责任事故
www.yongyao.net  2009-9-2 14:53:51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河南省新安县第三高中在8月30日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80人后,9月1日又新增确诊病例29人。河南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对此次事故,一定要严肃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河南省政府日前通报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集中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事件。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说:“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暴露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调查,该学校违反规定,提前组织学生上课,没有严格执行晨检制度。”

蒋笃运说:“新安县第三高中甲型H1N1流感集中暴发,为其他学校敲响了警钟。对此次事故,一定要严肃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从6月下旬开始,针对暑期学生集中活动的情况,河南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依据“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管理学生的集中活动,尽可能缩小赴疫情高发地区的数量和规模。

但是,暑假期间,一些学校及地方管理者却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没有足够的认识,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班上课。即使疫情扩散的严峻时刻,一些学生、家长、教师甚至医院管理者对疫情的认识仍然不足。新安县第三高中还是暴发了这场大规模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

记者在新安县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部分医院采访时看到,在感染隔离区,学生和家长自由出入,隔离人员和外面的亲属朋友交谈无人劝阻。不少学生和家长对此感到担忧。

河南一些中小学校1日已陆续开学。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个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都要把向学生灌输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知识作为“第一堂课”,组织专业医护人员授课;开学之后2周内,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时期,每天要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晨检,对因病缺勤的,查清原因,及时发现感冒、发热病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必须制订防控预案,学校校长是防控第一责任人。

河南省政府强调,必须做好长期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准备,积极防范秋冬季节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可能发生的流感疫情。

来源:新华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