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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救助最高金额提高到10万元
www.yongyao.net  2009-9-24 0:37:22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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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出台的《意见》大大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最高救助金额,由过去的1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的救助标准在一般对象的基础上上浮5个百分点。

在门诊救助标准上,考虑到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已经由供养机构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绝大部分属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其医疗服务需求较多的实际情况,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社区门诊救助,最高限额为200元,其他救助对象为60元。

医疗服务机构对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要开通绿色通道,减免住院押金。救助对象在一级医院住院不交纳住院押金,在二级医院住院交纳500元押金,在三级医院住院交纳1000元押金,即可住院接受治疗,但需在出院结算时承担全部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目前,天津民政系统正在加紧采集困难群众的参保信息,核实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一经核实后,将给困难群众直接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困难群众将不必自己去申请办理相关事宜。

天津市民政局金海龙副局长特别指出,这次新出台的《意见》不再将城市和乡村居民区别对待,而是实现了城乡统筹,即城乡困难群众适用同样的医疗救助政策。另外,医疗救助费用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患者不用自己出院后再跑报销的事宜。救助对象在未联网的社区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暂不能实现同步结算。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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