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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今年起医疗机构从业者上岗前需接受培训
www.yongyao.net  2009-9-24 0:59:57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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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09年起,天津所有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必须接受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训。此外,社区医生上岗前则必须先到大医院接受两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据天津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处长高辉介绍,自2009年起,在天津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当年在天津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受训期间享受补贴

培训期间的工资、基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个人医疗费用等由原单位按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前,需与原单位签订培训合同,保证受训后回原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市财政对培训学员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用于住宿、交通、学习用品等,向培训基地提供培训经费每人每年3000元。

共设143个培训基地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是卫生医疗改革重要措施之一。经过近一年的准备,市卫生局打破单位隶属关系,按照卫生部18个专业的要求,整合全市各单位的优势资源,组合建立各培训基地。初步确定在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等37家医疗机构,设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小儿外科、精神科、康复科、麻醉科、影像、检验、病理、口腔以及全科医师等学科在内的143个基地承担培训任务。

上岗前接受通科素质培训

“以前,如果一个毕业生分到了三甲医院,而另一个毕业生分到了二级医院,他们只能在自己所在医院实习,医院间医疗条件的差距会使他们的业务水平慢慢拉开。”高处长说,今后,这样的事情将不再发生。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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