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日报》报道,近日,南昌市对大学生医保作出规定,大学生休学期间仍可享受医保待遇,且实习、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还可享受异地就医报销。
根据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从参保登记确认的当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待遇享受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了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参保的大学生在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寒暑假以及法定节假日等不在校期间,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可就近在当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就读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凭《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清单(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等材料,报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对于大学生因病需异地转院治疗的,只需按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就可享受相关待遇。
规定强调,所有参保大学生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大学生从高校所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的,应当优先转入对接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专科病除外)。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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