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日报》报道,日前,卫生部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流疫苗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卫生部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网民反映我国接种甲流疫苗时有收费行为这一情况,进行回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甲流疫苗接种工作已实行属地化管理,国家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由省级财政落实,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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