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深圳市拟将大病门诊统筹待遇扩大到普通门诊,居民个人医保账户不足支付后,“门诊小病”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也可按比例记账。
日前,深圳市正在组织修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改办法已递交至深圳市法制办,由深圳市法制办修改后提交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深圳市民有望年内享受到新的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也将实现统筹
据悉,深圳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4种形式。即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实行大病门诊统筹制度,即大病门诊纳入医保基金统筹报销。目前,深圳共有19种“门诊大病”,参保人个人账户使用完毕后,这些大病在一定“门槛”以上的部分,可按照一定比例报销,但参保人个人账户使用完毕后,其在门诊看这19种大病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则全部要自费。
医保政策修改过后,参保人只要在缴费时刷了医保卡,刷卡系统将自动记录和计算参保人自费的金额,达到报销“门槛”后,将自动进行记账,从医保基金支付,而不需要参保人先垫付医药费,再凭单据到社保部门报销。
个人账户的钱仍属参保人
“普通门诊实施统筹以后,是否意味着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将会取消,参保人的钱都会注入共济基金,实现共济?这对原本个人账户积累较多的参保人而言会否不公平呢?”相关修改建议出来以后,曾引起了不少参保人的热议。
对此,深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道:“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并非取消个人账户,综合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钱仍然是参保人自己的。所谓‘普通门诊统筹’,深圳准备采取的做法是:综合医保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规定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和诊疗项目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其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上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可报销70%。”
三种大病仍保留现在待遇
该负责人透露,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核素治疗3种大病,将保留现在的待遇,即无论参保人个人账户是否有余额,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可报销,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的80%可报销,目前这项待遇在全国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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