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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风用药须对症
www.yongyao.net  2009-10-21 13:46:59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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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风是由于嘌呤代谢紊乱和(或)尿酸排泄障碍所致血尿酸增高的一组疾病,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原发性者常与肥胖、糖和脂代谢紊乱、高血压、动脉硬化以及冠心病等一起发生。

原发性痛风多见于中、老年人,40岁以上的男性约占90%,女性多于更年期后发病。近年来,痛风的发病率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一、从临床表现看,痛风主要分为:

1.无症状期。仅有血尿酸持续性或波动性增高而无症状,称为高尿酸血症。此期间可长达数年或数十年乃至终生,但多数伴随年龄增加和血尿酸水平增高而发病。

2.急性关节炎期。常是痛风的首发症状,主要表现为:

(1)大多数于夜间或凌晨突发关节痛,约24~48小时达到高峰;

(2)好发部位是足拇指和第一跖趾关节的单关节处,也可发生于非关节部位;

(3)初发痛风者症状常在3~10天自行缓解,受累关节皮肤脱屑,发作间歇期全无症状;

(4)可有发热,血白细胞增高,血尿酸增高。

3.慢性关节炎期。痛风者若不加以预防和治疗,常常频繁发作,致骨、软骨的破坏及周围组织的纤维化和变形。严重时形成多处痛风石和瘘管,并在周围形成慢性肉芽肿,不易愈合。

4.肾脏病变。尸检证实,约90%~100%的痛风患者有肾脏损害。早期表现为间歇性蛋白尿,渐转变为持续性蛋白尿,肾脏收缩功能受损,夜尿增多。晚期出现肾功能不全,最终合并心血管病而死亡。

二、痛风的治疗,首先要判断处于哪个阶段,再对症用药。

(一)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期:秋水仙碱,主要是消炎,抑制粒细胞浸润,与粒细胞的微管蛋白结合妨碍粒细胞的活动,对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有选择性的消炎作用,该药是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特效药物。常用口服法:初始口服剂量为1毫克, 随后每次0.5毫克,1~2小时1次,24小时内总量不得超过4毫克,直到症状缓解,或疾患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白细胞、当出现恶心、呕吐、水样腹泻等胃肠道不良反应时停服。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肠反应是严重中毒的前驱症状,症状出现时即行停药。孕妇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老年患者,骨髓造血功能不全者,严重心、肾、胃肠道血小板、骨髓造血功能及肝、肾功能。

a.双乳酸,抗炎解热镇痛,口服,每次50毫克,每日2~3次。

b.布洛芬(芬必得、异丁苯丙酸、拔怒风、炎痛停,抗炎解热镇痛。口服,每次0.2~0.4克,每日3次,餐中服。有心功能不全史的病人应慎用,肾功能不良者应慎用,并作严密监护。有消化道溃疡病史和有出血倾向的患者也应慎用。哮喘、鼻息肉综合征患者、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药。

c.泼尼松(强的松、去氢可的松),糖皮质激素。 一般不使用,在上述药物常规治疗无效或因严重不良反应不能使用和水仙碱或抗炎镇痛药时,可适量应用。按人体体重每千克体重每天口服0.5~1毫克,3~7天迅速减量或停用,疗程不超过2周。因其生物活性需经肝脏转化,故用于肝功能不全者效差。副作用多,且后果严重。长期服药后,需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d.禁用: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重的高血压,肝功能不全、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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