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下发通知,要求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判定当地的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
通知明确,甲流病例诊断由经治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常规,结合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作出。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高度重视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此类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时,要及早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检测和其他必要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做好甲流医疗救治相关准备工作的同时,要重点做好重症与危重病例医疗救治技术准备工作。要组建由重症医学、感染、呼吸、心血管、神经内科等多学科人员组成的重症与危重病例医疗救治团队,对重症与危重病例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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