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健康报》报道,日前,卫生部下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决定从11月下旬开始,对若干部属部管医院实施巡查工作。
据悉,此次大型医院巡查的目的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功能定位:包括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实施医疗救助、规范与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等。
2.加强医疗管理:包括医院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优先配置使用适宜设施、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等情况。
3.加强经济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规范收费管理,严格资产管理,评价医院经济运营绩效等。
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包括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
此外,还包括改善服务,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根据方案,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将采取分级负责的体制。即卫生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大型医院巡查制度,承担对部属部管医院的巡查工作,并可根据需要对其他大型医院进行巡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巡查省级人民政府举办以及省属高等医科院校附属医院;省级以下地方政府举办的三级医院的巡查职责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据介绍,此次巡查包括综合巡查、专项巡查和再次巡查。综合巡查一般每家医院10个工作日左右;专项巡查将针对某一问题开展的单项巡查,时间视情况而定;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大型医院,在其整改后将择期进行再次巡查。
据悉,卫生部将组建由医疗管理、经济管理、人事及纪检监察3个专业小组组成的巡查工作组。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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