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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农合参保人员接种狂犬病疫苗可报销
www.yongyao.net  2009-11-24 22:01:26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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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规定:今后,广东省参加新农合人员接种狂犬病疫苗,可获得报销补偿。

根据通知,凡参合人员为犬、猫等动物致伤的(包括咬伤、抓伤或擦伤),经县(市、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各级疾控中心查验,并接受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后(含因死亡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病例),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获得即时补偿。在县外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患者,可在被犬、猫等动物伤害两日内告知其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于接种狂犬病疫苗后1个月内返回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通知规定,符合上述通知规定情形人员,每人补偿100元以上,具体补偿金额由统筹地区确定。其中,死亡病例,接种费用不足100元的,按实报销。报销费用将列为大病统筹支出,不计入门诊费用。

据悉,在广东所有法定报告传染病中,狂犬病已成为“头号杀手”。仅上月,广东就有34人死于狂犬病。另据介绍,目前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约需250元至350元。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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