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健康报》报道,日前,国内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省际对口支援机制正式建立。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安排,甲流医疗救治省级对口支援的具体安排为:
北京市对口支援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天津市对口支援河北省;
辽宁省对口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
上海市对口支援黑龙江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江苏省对口支援陕西省、甘肃省;
浙江省对口支援贵州省、青海省;
山东省对口支援安徽省;
湖北省对口支援山西省;
广东省对口支援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卫生部要求,各相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甲流”医疗救治省际对口支援工作。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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