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正在制定中的《中医医院评价标准》规定,今后中医院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不得低于6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制定中的《中医医院评价标准》将把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相关要求作为评价重点。
根据《标准》,今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及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均不得低于60%。此外,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人员的比例也须在60%以上。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