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齐鲁晚报》报道,青岛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医保定点医院将改为三年一评,对外承包或承租科室的医疗机构将不能申请医保定点。
日前,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为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定出了硬杠杠。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将设有效期
据青岛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没有形成淘汰机制,经过审核后,基本不会改变。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不仅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同时还规定,医保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期满前两个月内,医疗机构应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提出定点申请。
四类医疗机构不能申请医保定点
这四类医疗机构分别是:有对外承包或承租科室的医疗机构;被取消住院定点资格不满一年的医疗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定点资格不满一年的医疗机构;停业整顿期间的医疗机构。
四类情形将取消医疗定点资格
这几类情形主要是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分别是:伪造医疗文书,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采取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超出定点服务范围,擅自承揽住院、家庭病床、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业务,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将非参保对象的医疗费或将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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