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日报》报道,近日,甘肃省出台了“卫生系统编外护理人员推行人事代理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政策,甘肃省有望在3至5年内实现编外护理人员与正式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由甘肃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甘肃省卫生厅系统编外护理人员推行人事代理(派遣)指导意见》近日正式印发。《意见》要求,甘肃省卫生厅直属各医院要积极推进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制度,对编制以外聘用的护理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其进行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派遣)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关系管理、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护理人员招聘工作、人事政策咨询与规划、人事、劳动争议调解、解除聘用关系的护理人员转岗就业服务和其他可委托代理的人事管理事项等。
《意见》规定,编外护理人员全员人事代理(派遣),原则上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意见》强调,甘肃省卫生厅将把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工作纳入对医院的质量考核考评中,对未达标的医院实行一票否决制。
《意见》指出,卫生系统要在积极推行人事代理基础之上,稳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力争在3至5年内实现编外护理人员与正式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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