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时报》昨日报道,自12月28日起,山东省首批17445个品种经挂网公示后,全省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将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报道称,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难点直指高药价。对此,山东省从采购源头抓起,全面启动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省统一采购平台并统一采购价格。统一制定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对纳入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定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省里统一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所需的全部药品均通过平台与中标(入围)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严格的购销合同,进行“阳光采购”,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供货渠道采购使用药品。
目前,山东省已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的配套文件,公布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按药品通用名计算共7091个品种,全省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8日开始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初步测算,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后,我省参加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总体水平将有较大幅度下降。
在中间环节上,将药品采购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中标(入围)药品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以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有效控制非法企业和不合格药品流入,遏制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流通,使无证企业和假冒药品失去生存空间,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
在用药方面,山东省将推行用药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集中采购的结果合理使用药品,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
报道称,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主导是基本前提,通过采购平台将实施全程监管。目的是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购销运行机制,保障药品质量,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不合理价格,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