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扬子晚报》报道,日前,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医改定价方案,根据新方案将在药价降低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诊费,并将部分诊费作为医院考核指标。
江苏省近日下发《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物价局相关人员表示,新医改定价方案包括降低药价和适当提高诊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两部分,其中医疗服务价格将有升有降。其中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提高;而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将降低。
方案要求,降低药价和提高诊费要先后进行,在逐步降低药品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增加财政投入等基础上,才进行诊费的调整。
此外,为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方案规定,将建立医药费用控制考评制度。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特需医疗服务比例、单病种数量、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比例等均将成为医院的考评指标。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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