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卫生部网站发布通知,决定本月起,启动全国医疗机构开展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应用培训工作。
卫生部网站今日发布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的通知 》,《通知》对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应用培训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通知》规定,此次培训将采用师资培训和普及培训两级培训模式。计划用3年时间(2009年7月-2012年7月),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2个设区的市,以巡讲的方式对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中,约4万名特殊管理药品管理人员(含主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药师)、6万名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项目将分五个阶段依次进行。2009年12月为项目启动阶段,包括召开项目启动大会、编写教材、师资培训;2009年12月-2010年7月为项目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完成对包括北京、河北在内的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培训工作;2010年8月—2010年9月为项目中期评估阶段,将对项目实施第一阶段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估;2010年10月-2012年4月为项目实施第二阶段,主要完成对剩下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培训工作;2012年5月-2012年7月为项目的实施考核总结阶段,将组织专家对全国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形成报告。
关于此项目的具体实施要求,详见卫生部网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的通知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86/200912/44865.htm
来源:用药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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