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消息,卫生部今日决定将6-35月龄儿童列入甲流疫苗接种人群,并发布了疫苗接种的相关指导意见。
卫生部在今日发布的《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中指出,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甲流疫苗接种人群,各地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6-35月龄儿童实施疫苗接种。
《指导意见》提出,6-35月龄儿童的甲流疫苗接种,应采用7.5μg、2剂次免疫程序,2剂次间隔21-28天。《指导意见》强调,根据目前我国甲流疫苗包装规格,在接种过程中,15μg/0.5mL包装的疫苗只能用于1剂次(7.5μg/0.25mL)接种,30μg/1mL包装疫苗可用于3剂次(每剂次7.5μg/0.25mL)接种,剩余部分不得使用。
卫生部要求,各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6-35月龄儿童接种甲流疫苗后相关安全性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做好安全性监测与评价工作。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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