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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疗机构5月1日起须报送血透病例信息
www.yongyao.net  2010-3-10 16:26:3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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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健康报》报道,近日,卫生部下发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须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3日内将病例信息直接报送卫生部。

5月1日起报送病例信息

卫生部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对血液净化病例要进行信息登记,并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卫生部,今后,卫生部将定期向全国发布血液净化技术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信息。通知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于3日内进行病例信息报送。1月1日至4月30日间开展的血透病例信息须在10月1日前补报完毕。

病例信息登记

通知规定,病例信息登记包括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病例,目前将先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病例信息登记。

通知指出,卫生部将指定有关单位作为肾病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血液净化技术病例信息统计、分析、维护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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