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9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2010年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厅长杨成旺强调,医改任务完成情况问责不但要针对下级,也要对上级,建立横向问责工作部署督导、纵向问责工作贯彻落实的双向问责制。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提出,今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到120元,60%的地区实行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80%的统筹地区实现费用即时结报。60%以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高等医学院校农村牧区定单定向免费培养等项目,为苏木(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250名医学生。城市和农牧区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分别达到30%和20%以上。探索以公共卫生服务券的方式,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将蒙医中医机构部分诊疗项目、药品纳入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支付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将医改任务量化为41个指标,与12个盟市卫生局签订责任状。由于自治区配套政策、工作安排等不到位、不及时,影响任务完成的,由卫生厅承担责任;由于盟市或者旗县区落实不到位,影响任务完成的,由盟市卫生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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