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9月20日发出《通知》称,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撤销临汾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结论。这也是自今年8月山西省卫生厅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以来,做出的首例处理结果。
据了解,8月23日,山西省卫生厅与临汾市卫生局共同组织的大型医院巡查专家组,在对临汾市人民医院进行的巡查中,发现该院在通过医院等级评审一年之内,管理工作严重滑坡,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服务水平差,医疗质量安全存在重大缺陷。
据介绍,根据中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要求,山西省卫生厅于7月底制定出台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用3年时间,对省内由政府举办的公立三级医院,包括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企业举办的三级医院,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巡查主要围绕公立医院公益性、医院建设与发展、医疗服务、医院安全、经济管理、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展开。巡查评分记入等级医院评审总分,发现一票否决事项或医院不配合、不整改的,给予黄牌警告、暂缓校验、暂缓执行评审等级、撤销评审等级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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