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珠海市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费用达到25元后,珠海市政府于日前决定将这一费用在2011年提高到30元,比卫生部规定的新标准超出10元。
据了解,在国家12月中旬全面启动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前,珠海就已先行一步,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对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对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进行补助;还对市民提供了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同时全面加强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基层卫生公共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为提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打下了基础。
据珠海市副市长邓群芳介绍,为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珠海市财政已经安排了项目经费。保持超过卫生部标准10元的投入,有助于解决珠海市区域性公共卫生服务不均衡的问题,也将有效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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