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中医药频道 > 中医中药 > 中医动态 > 正文
香港本月11日将全面实施中药商领牌制度
www.yongyao.net  2011-1-5 11:58:3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cqjm
分享到:

香港将于本月11日全面实施中药商领牌制度,根据《中医药条例》的规定,经营中药材零售或批发以及中成药制造或批发业务的中药商,必须领有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药组发出的牌照。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处监禁2年及罚款10万港元。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药组主席林秉恩3日在记者会上说,这些措施可加强对中药的管制,更有效地打击非法经营的中药业务,同时可更有效地监察进出香港的中药。

林秉恩说,中药组在2003年5月开始接受中药商领牌的申请,至2007年12月底,已发出约7000个中药商的牌照及过渡证明书。他呼吁市民购买中药材时,光顾领有牌照的商号。

根据《中医药条例》,中药商需符合法例及中药组在有关处所、卫生、贮存、设施及人员资历等方面的规定,方会获发牌照。

另外,在《中医药条例》下有关36种中药材及中成药的进出口管制亦同时在1月11日实施。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