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多年来,农业部一直将“瘦肉精”监管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持续增加投入,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据悉,2002年2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禁止在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并将“瘦肉精”列入年度例行监测计划,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求监管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农业部表示,针对此次新闻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农业部将在彻查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随后向社会公布结果。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卫生、工商、食药、商务、质检、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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