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卫生部回应“人肉胶囊”:已责成吉林卫生厅调查
www.yongyao.net  2011-8-9 17:12: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ting99
分享到:

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9日在回应韩国媒体有关“人肉胶囊”的报道时说,“中国对于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都有严格规定,卫生部已经责成吉林省卫生厅立即开展调查。” 

日前,有内地媒体引述韩国媒体报道称,中国使用死婴做的“人肉胶囊”流入韩国市场,引发了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的关注。韩国媒体说,这种有“滋补”效果的“人肉胶囊”大部分通过中国朝鲜族中介流入韩国。

邓海华表示,医疗机构必须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的管理范畴,依照中国《殡葬管理条例》进行妥善的处置,严禁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患者尸体的买卖和各种经营性的活动。

“对于胎盘我们也有严格的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买卖胎盘,对于可能造成传染性疾病的胎盘,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邓海华说。

他强调,卫生部坚决打击贩卖人体组织和尸体行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