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一家药店所经营的药品“达美康”被调包,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辖区各药店,谨防药品被调包。
前不久,九江市局稽查人员在调查摸排案件过程中,发现市区某药店柜台内待售的5盒“达美康”(格列齐特片Ⅱ)质量可疑。这5盒药品外包装标示为法国施维雅药厂、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合作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10053”,产品批号“5F778T”,生产日期“2011/05/08”,有效期“2014/04”,规格80mg/每盒60片;药品铝塑泡罩包装标示“天津华津制药厂”字样。经向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查证实,天津华津制药厂已于2009年10月更名为“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查获的批号“5F778T”的“达美康”为假冒产品。
经初步调查,该药店今年仅购进5盒“达美康”且未曾售出,药店对“达美康”等贵重药品专柜实行了加锁管理。药店所提供“达美康”购进票据标注批号与查获的假药“达美康”标示批号不一致。对此,九江市局稽查人员向该药店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据称,今年8月,曾有人到该药店购买过5盒“达美康”,在付款时又退回,药品可能在这一过程中被调包。目前,此案已交由浔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查处。
据介绍,近年来九江市药店发生过多起贵重药品被调包事件,今年,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接到3起类似举报投诉。监管部门提醒药店,在购进、销售贵重药品时,要加强管理,防止不法分子用假药调换真药;消费者在购买贵重药品时,一定要索取购药小票,核对药品实物与小票标示信息是否一致。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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